4月25日,枣阳市召开第九届市委常委会第106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会议精神,研究《枣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襄阳市委常委、枣阳市委书记杨晶主持会议。
杨晶强调,在重点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要举一反三,主动排查并整改未列入督察通报的问题。一是要发扬“两公”精神,用包公精神铁腕治污、决不手软,用愚公精神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二是要保持“三不”状态,不等待、不侥幸、不敷衍,不能抱有侥幸心理,选择性整改;不能因为上级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部分已经整改并上报省里销号而放松警惕、麻痹大意;不能被动应付、弄虚作假,要确保中央和省重点关注督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部彻底销号。三是要突出“三个一”,一起抓,环保不仅是环保部门的事,各个部门都要抓;一线抓,要在一线发现问题、落实任务、推进工作;一把手抓,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责任到位确保工作到位。
杨晶要求,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党和国家重大制度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更是枣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契机。要重点抓好“三个见”:一是要见底。将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历次交办问题整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自主排查梳理问题等全部拉条挂账、靶向攻坚,制定好目标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严格验收销号,坚决做到任务清、时限清、要求清。二是要见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常督导”与“强指导”相结合,建立健全“整改—验收—回头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做到“解决一类问题、形成一套制度”,实现长远治理效果。三是要见责。对号入座强责任、对标问效强作风、对照补短强能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三管三必须”,“零容忍”“零放过”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背后的作风问题,严格落实督办通报约谈、督查暗访曝光等机制,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要严肃追责问责。